按照省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临沂市坚持以“走在前列”的标准,加快组建县级巡察机构,落实人员编制,选优配强力量,组织业务培训,为推进县区委巡察工作提供了坚强组织保障。目前,12个县区全部完成了巡察机构组建任务,4个开发区建立了专业巡察队伍,4月底前全面启动巡察工作。
一是建立巡察机构。12个县区全部成立了由县(区)委常委、纪委书记任组长,县(区)委常委、组织部长任副组长,纪检、组织等部门分管同志为成员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部明确为县区委工作部门。目前,12个县区委巡察办主任全部到位;全市共设立县区委巡察组50个,目前,已配备了45名专职组长、5名兼职组长。
二是选优配强巡察队伍。严把巡察干部入口关,原则上优先在纪检、组织系统内进行选拔、调配,切实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硬的干部充实到巡察队伍中来。由市纪委统一组织,专门遴选一批巡察人员,切实配齐配强县区巡察队伍。根据工作需要,严格标准,从纪检、组织、政法、信访、审计、财政、机关工委等部门,精心筛选兼职巡察人员1033人,建立了县区巡察人才库。
三是开展业务培训。在县区完成巡察机构组建任务的基础上,4月25日至26日,利用两天时间,组织对市县260余名巡察干部进行专题业务培训。培训采取专家授课和座谈交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邀请省委巡视组有关领导,结合巡视实践经验,从巡视巡察发现问题的突出表现、方式方法、问题线索、打开突破口的技巧等方面作了专题辅导;另外,还就基层党建、审计业务、巡察流程等进行了专题培训。通过培训,开阔了视野,理清了思路,提升了开展巡察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