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1日,中共沂南县纪委十二届八次全体会议召开。县委书记姜宁作重要讲话,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孙德士主持会议并传达了市纪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张繁咏作工作报告。
姜宁指出,2015年沂南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成效。县委认真履行管党治党重大责任,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持之以恒纠治“四风”,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风政风明显好转。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强化教育监督管理,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进一步增强。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要清醒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还存在很多薄弱环节和问题。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部分党员干部党规党纪意识薄弱,作风建设成果还不巩固,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依然高发。
姜宁强调,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坚决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强思想道德教育,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为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提供坚强支撑。
姜宁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把加强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扎紧党规党纪的笼子,狠抓执纪监督,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要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深刻领会党纪严于国法要求,积极营造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
姜宁强调,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党内监督,积极探索强化党内监督的有效途径,不断完善党内监督机制,进一步强化党委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大力支持纪委开展党内监督,完善监督体系形成监督合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落实实处,见到成效。
县级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县纪委委员、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纪(工)委书记;县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纪检组长;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及派驻机构副科级以上干部等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