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临沂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
(2015年2月12日中国共产党临沂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临沂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于2015年2月12日在临沂举行。出席会议的市纪委委员30人,列席310人。
市委书记林峰海同志出席全会并作重要讲话。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同志出席会议。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市纪委常委会主持会议。全会传达学习了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认真听取了市委书记林峰海同志的重要讲话,总结2014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2015年任务。审议通过了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关华同志代表市纪委常委会所作的《依规治党,从严执纪,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报告。
全会认为,姜异康书记在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全面总结一年来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新成效,深刻分析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明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充分体现了省委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和责任担当,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李法泉同志所作的工作报告,系统总结去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今年任务作出全面部署,具有很强的思想性、针对性和指导性。林峰海同志的讲话,对学习贯彻姜异康书记重要讲话和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体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全会总结2014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为过去的一年,市委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高度,以勇于担当的精神,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旗帜鲜明、立场坚定、领导有力。市政府召开廉政工作会议,着力推进廉洁政府建设。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职责,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责主业,发挥职能作用,创造性开展工作。深化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推动纪律检查工作实践创新。厘清“两个责任”,督促各级党委(党组)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以上率下,层层压紧压实责任。落实“三转”要求,进一步理顺职责职能,集中精力履行监督责任。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从严正风肃纪。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行为,严肃查处一批严重违纪案件,腐败蔓延势头得到初步遏制。实行“一案双查”,落实“一岗双责”,严格责任追究。深化述责述廉、廉政提醒谈话等工作,加强警示教育,增强了领导干部遵规守纪自觉性。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完善内部监督管理,以铁的纪律打造过硬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一年来,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赢得群众认可与拥护。
全会指出,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成绩,得益于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各级各部门的齐抓共管,得益于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支持,得益于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的拼搏奉献。一年来的工作表明: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是深入推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根本保证,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必须凝神聚力、保持定力、持续发力,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厘清“两个责任”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关键,必须紧紧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用好责任追究这个“撒手锏”;纪律是党的生命,纪律建设是治本之策,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必须坚持“严”字当头,严格纪律审查,从严监督执纪问责;“三转”是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最鲜明的特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进一步深化认识,聚焦聚焦再聚焦,守住主业不发散,责无旁贷地履行监督责任;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积极参与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正能量,必须进一步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加强监督,让违规违纪行为无处藏身。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对形势的判断上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履职尽责,奋发有为,坚决打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场攻坚战、持久战。
全会强调,2015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的决策部署,以深入落实“两个责任”为抓手,以深化“三转”为重点,以改革纪律检查体制为动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纪律建设,聚焦中心突出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以更严的纪律管好纪检监察干部,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第一,从严依规治党,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要把从严贯穿于管党治党建设党的全过程,依据党规党纪严格监督和审查,坚持党规党纪面前人人平等,确保党规党纪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不断强化党的意识、纪律意识,督促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严守政治纪律、严明政治规矩,讲党性、讲政治、讲操守,坚决反对自由主义,决不容忍拉帮结派、搞非组织活动,决不允许自行其是、阳奉阴违。加大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增强制度执行力。
第二,突出组织和制度创新,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坚持立足实际、立行立改,坚持问题导向、先易后难,积极稳妥地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探索实施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制度,制定实施县区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落实完善县区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任免职办理工作办法。研究制定加强市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进派驻监督全覆盖。全面推开巡查工作,探索开展专项巡查、随机巡查,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指导县区纪委开展派驻巡查。探索研究加强对中央、省垂直管理部门的监督办法。
第三,严格责任追究,倒逼主体责任落实。督促各级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党委不向纪委推卸责任,主要负责人不向班子其他成员推卸责任,上级部门不向下级推卸责任”,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党委和纪委的监督。继续深化县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向同级纪委全委会、市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全委会述责述廉工作。今年开始,尤其要突出问责。实行“一案双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第四,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仍然顶风违纪的行为,越往后执纪越严。加强对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厉行节约、公车配备、公务接待、职务消费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盯“四风”问题新变异、新动向,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实,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推进,严肃查处公款吃喝、旅游和送礼等问题。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列入党的纪律审查重点,对顶风违纪者所在地区、部门和单位的党委、纪委进行问责。坚持以德育人与以文化人相统一,发挥德治礼序、乡规民约的教化作用,铸造“崇廉尚洁”的精神内核,以优良的党风带动民风社风,倡导时代新风。
第五,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突出纪律审查重点,坚决查处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行为;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中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侵吞国有资产,买官卖官、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对转移赃款赃物、销毁证据,搞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的行为,必须纳入依规惩处的重要内容。严格执行初核、立案请示报批制度,依规依纪进行审查。加强对审查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办案安全。建立早发现、早处置机制,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教育提醒,防止小问题拖成大问题。
第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纪检监察机关要从思想观念、职责定位、方式方法入手,切实解决不适应、不符合、不到位的问题。落实“三转”要求,进一步理顺内设机构职能,进一步巩固议事协调机构清理成果,防止边清边增,做到只减不增,把不该管的事情交出去,交到位。严格规范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分工,不得具体分管影响履职的工作。市纪委委员要珍惜荣誉,担当责任,献计出力,履职尽责。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对党忠诚,忠于职守,秉公执纪,敢于担当。对碌碌无为的干部,坚决采取撤换、调整等组织措施;对不敢抓、不敢管,监督责任缺位的干部坚决问责。强化自身建设,完善内控措施,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防止“灯下黑”。
全会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开拓进取,扎实工作,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再上新水平,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加快建设“大临沂、新临沂”提供坚强保证!